隆隆上个星期三的家庭作业是作一篇一百个字的作文“我最喜欢的饭馆”。他写的是在温哥华的〈金天鹅〉。从他爸妈的家到〈金天鹅〉只要走十五分钟就到了。他喜欢吃他们做的海鮮湯,北京烤鴨,蔥姜蚝煲,还有蚝油海參。
星期六士汉、淑、贤婿和毅莎一起到〈珠城〉吃晚饭。饭后到士汉和淑的家里吃水果聊天。因为淑的娘家是在温哥华,所以毅莎问淑去过〈金天鹅〉吗?没想到淑说以前他们常去,〈金天鹅〉跟她妈妈的家只隔了一条街。走路不到五分钟就到了。哎呀!这世界可真是太小了!
士汉从〈谷歌地球〉下载了这张〈金天鹅〉鸟瞰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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